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191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石大党组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进学院快速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对象及时间安排

1.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对象为院党委下设的党总支、党支部。

2.换届选举工作从即日起至46结束。各总支、支部于46前将最终换届结果(表格见附件)报党政办。

三、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原则

依据“支部要坚持从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出发,根据党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结合学院党员实际情况,决定对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如下:

(一)撤销教育系党总支、课程与教学系党总支、心理学系党总支、教育技术系党总支,设立教育系党支部、课程与教学系党支部、心理学系党支部、教育技术系党支部。支部成员分别由各系教工、学生党员组成。

(二)撤销机关党总支,成立机关党支部。支部成员由党政办、教办、培训部党员组成。

(三)保留本科生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和2个学生党支部。教工党支部由学工办、团委教工党员组成,学生党支部按照专业设置,包括:物地专业学生党支部和数化英汉专业学生党支部。

(四)保留研究生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和1个学生党支部。教工党支部由研办、高教所、编辑部教工党员组成,学生党支部由研究生党员组成。

(五)党支部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党小组。

(六)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必要时可增设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七)学生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优秀的学生正式党员担任


    四、换届程序和时间安排(见附件表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换届选举是今年学院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认真学习。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要求,把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与“学转促”活动结合起来,把换届选举过程成为学习党章、学习系列讲话,增强“四个意识”的过程,成为强化党性教育、严肃党内生活、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

3.严格程序。各总支、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院党委将对换届选举进行监督指导,对违反选举工作纪律、扰乱选举工作秩序的党员,将严肃查处。

4.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党政办联系。

  

  

附件: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2.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表

      3.党总支换届选举结果报表

       4.换届程序和时间安排

                               院党委

                               2017年3月16

附件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doc  

附件2: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xls

附件3:党总支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xls

换届程序和时间安排.doc

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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