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制(修)订讨论会

发布者:学院发布时间:2022-11-19浏览次数:154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的纲领性文件是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安排,11月18日学院组织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讨论会,教育硕士8个培养学院14个研究领域/专业方向负责人、培养方案制订参与人及各学院研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副院长朱海东主持。

会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负责人马萍副教授对教育硕士培养年限由两年调整为三年这一重大变化产生的诸多问题,围绕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总体思路、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各环节时间安排等作了介绍,随后各学位点负责人就教育硕士各二级点共同涉及到的专业必修课、“三习”安排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后,学院副院长朱海东作总结发言。他强调,培养方案的制订要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指委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对于指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程、核心课程不能省略简化,对于可以自主安排的环节和课程要突出特色。

通过本次讨论会的召开,教育硕士各培养学院专业负责人进一步明晰了培养方案对于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作用,并对核心课程与实践环节安排达成了一致共识,为后续培养方案制(修)订奠定了良好基础。

(通讯员: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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